屏縣府110年度第二次住宅補貼於111年2月14日開始申辦

記者:林慶明 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辦理110年度第二次住宅補貼,將於111年2月14日至2月25日受理申請,每戶每月最高補貼3,600元,申請條件需年滿20歲、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3萬3,220元、戶籍內每人動產限額低於22萬5,000元及家庭不動產限額現值總額低於530萬元,未及於去(110)年8月提出租金補貼申請的民眾,請把握本次受理期間完成遞件。潘孟安縣長表示: 「為照顧經濟和社會弱勢,減輕縣民租屋負擔,本次租金補貼分三級,家戶具有弱勢身分且成員達一定人數者最高可領3600元補助,而家庭成員僅1人未滿40歲且不具其他弱勢身分者,亦可申請2000元補助,其他符合資格者每戶也有3200元,也提醒符合資格欲申辦之民眾,因應疫情嚴峻,請以線上或郵寄方式申辦。」城鄉發展處表示:110年12月已核定2956戶住宅補貼,尚有444戶可供申請,請租賃住宅地在屏東縣之欲申請民眾,於受理期間可透過內政部營建署住宅補貼線上系統(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提出申請或填妥申請書及檢附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申請(地址: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另外,申請人如已接獲110年度第一次租金補貼核定公文,則毋須於第二次受理申請期間重新送件,惟仍須確認原租約是否延續,如有搬家或延長租期等情形,請將新租約影本檢送城鄉規劃科審查後,始得獲撥補貼。另有關第二次租金補貼受理期間共2週,為避免久候並減少群聚,建議親自送件的民眾避開人潮較為擁擠的前後3天,應佩戴口罩並維持社交距離,出門前請確認各項資料是否齊全(如租賃契約影本應記載出租人及承租人姓名與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租賃住宅地址、租賃金額及租賃期限等),以免多次往返造成不便。詳情請至屏東縣城鄉發展處網站查詢,或撥打(08)7320415轉分機3326、3328、3352洽詢。

高楠公路傳追撞事故 警方籲駕駛保持安全距離

【記者張楓/高雄報導】高雄市楠梓區高楠公路與德民路口日前發生一起機車追撞 ...

傳承尊師重道文化精神 旗山孔廟開筆禮寓教於樂受好評

【記者張楓/高雄報導】高雄市旗山區公所今(23)日上午於旗山孔廟舉辦「1 ...

從職安專業到公益行動 黃翊如以企業力量守護社會每個角落

【記者張楓/綜合報導】在「粉紅守護・健康善化」乳房健康公益衛教活動現場, ...

無鉛無防腐劑更安心 幸葡瑪嵐酵素皮蛋飄香原鄉躍上人氣餐桌

【記者張楓/高雄報導】來自高雄市那瑪夏區的特色農產品牌「幸葡瑪嵐酵素土雞 ...

提升環境永續意識 小港坪頂里舉辦水資源與污染防治宣導活動

【記者張楓/高雄報導】為提升居民對環境保護及永續發展的認識,高雄市小港區 ...

路口事故造成車輛翻覆 當事人僅受輕傷無生命危險

【記者張楓/高雄報導】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與金和街口19日中午發生一起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