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燈文 屏東報導』
112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各項轉(契)作、稻作、生產環境維護、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及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等相關措施已開始受理申報,該計畫每年全國統一於1月受理申報作業,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參加的農友,務必把握於今(112)年1月3日至2月4日申報期間。
縣長周春米表示,「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全國統一申報為每年1月,由於每年有少數農民因故忘記或遺漏申報而喪失獎勵機會,本計畫採實質登記制,無論參加何種措施,均務必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作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並索取申報書收執聯,確認申報作物類別、土地筆數、面積等相關資料無誤,以確保自身權益,請農友特別注意,儘早完成申報,安心過好年。
此外,農糧署為考量農友多元耕作習性,自111年起推動彈性申報方式,開放農友可自行規劃耕作期程,並自今(112)年起耕作期間除以維持半個月為單位,另新增「旬」天(10天)為單位,且連續4個月以上」的耕作期間申報1次耕作措施為原則,全年申報上限為2次;不熟悉自選方式或已配合當地耕作習慣的農友免擔心,可參考推薦「在地農友耕作模式」及各種耕作組合「套餐」。
另若規劃於今(112)年9月21日後欲接續種植裡作紅豆或其他作物之農友,可配合耕作需求善加利用。而縣府為配合農糧署順利推動檳榔廢園轉作,農業環境基本給付自今(112)年起將種植檳榔與荖藤(荖葉及荖花)排除於基本給付獎勵範疇。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長鄭永裕再次提醒,請有意願農民攜帶證明文件並選擇到任一鄉(鎮、市、區)公所、農會完成全年兩期作申報作業,土地坐落多個鄉鎮者,仍應集中至同一鄉(鎮、市、區)辦理;建議農友優先考量於年初同時申報全年2次耕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