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輝 高屏報導』 「111年度屏東縣已寵物登記比特犬絕育補助」已於5月25日開始,期限至7月25日,補助對象為本縣已辦理寵物登記但尚未絕育之比特犬飼主,由飼主攜帶犬隻至本次補助簽約醫院辦理,公犬補助800元,母犬補助1,500元,詳細內容可參照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官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自111年3月1日起比特犬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已經飼養的飼主必須提出111年3月1日前已飼養證明,如預防注射紀錄等,並於112年2月28日前完成寵物登記。逾期未登記者經查獲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6條規定裁處5到25萬元罰鍰,並得沒入犬隻。 縣府農業處處長鄭永裕表示,屏東縣目前已辦理寵物登記比特犬數量為622隻,其中未絕育的有477隻,依照動物保護法第22條規定,飼養犬貓都一定要絕育,違者將依動保法第27條規定裁處5到25萬元罰鍰。縣府也特別爭取中央經費辦理本次比特犬專案絕育補助,目標為將本縣比特犬無論公母全部絕育,以防止意外繁殖情況產生,逐步達到管制禁養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