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木誠 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今(22)日表示,為產業發展做強力後盾,市府超前佈署與中央合作推動再生水政策,在內政部營建署指導及支持下,已完成鳳山及臨海再生水廠,並配合台積電進駐楠梓產業園區,110年起推動北高雄再生水計畫,新建橋頭及楠梓兩座再生水廠,未來可提供每日10.5萬噸再生水,確保台積電所需水資源供應無虞,不影響一般市民的民生用水。
水利局說,北高雄(橋頭、楠梓)再生水廠配合產業需求,客製化台積電公司所需之高品質再生水,水質管制項目高達22項(包含硼與尿素等),並採雙管輸送再生水,以確保產業所需的水資源供應無虞。
水利局在111年初完成橋頭再生水廠規劃,並同步與台積電公司洽談再生水用水事宜,於111年5月16日由內政部、高雄市政府與台積電公司簽訂用水意向書(MOU),後續並與台積電公司簽訂用水契約,並於111年10月即完成橋頭再生水廠招商,計畫總經費約50億元,目前興建中,預計115年即可供水每日3萬噸再生水予台積電使用。另因今(112)年台積電公司調整高雄楠梓產業園區第一期廠房製程,製程用水增加,市府已配合研議橋頭再生水廠未來可增加供應至每日3.5萬噸再生水。
至於北高雄另一座楠梓再生水廠,水利局說,今(112)年已完成規劃提送內政部營建署核定中,計畫總經費約90億元,預計112年底完成招商,117年起分三期供應每日7萬噸再生水。水利局表示,橋頭、楠梓再生水廠總計可供應每日10.5萬噸再生水,提供台積電穩定用水,並落實水的循環經濟、水資源永續再利用,為高雄產業發展奠定穩固基石。
<新聞小檔案>
橋頭再生水廠基本資料
橋頭再生水廠係依前案(鳳山及臨海)採促參BTO方式辦理,計畫總經費約50億元,其中92%由內政部營建署補助、8%市政府自籌,整體計畫內容包括再生水廠、污水處理廠擴建、輸水管線及取水管線興建營運,已於111年10月完成簽約,由橋頭水務公司辦理興建及營運,特許年限總共18年,預計於115年正式供水進入營運期,營運期後將依水量給付委託處理費給民間公司,市府並同步向台積電公司收取再生水水價費用。
楠梓再生水廠基本資料
楠梓再生水廠亦採促參BTO方式辦理,計畫總經費約90億元,其中92%由內政部營建署補助、8%市政府自籌,整體計畫內容包括再生水廠、輸水管線及取水管線興建營運,特許年限總共21年,預計第一期117年底供應每日2萬噸、第二期118年底增加供應至每日3.5萬噸、第三期119年底增加供應至每日7萬噸,營運期後將依水量給付委託處理費給民間公司,市府並同步向台積電公司收取再生水水價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