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慶明 屏東報導」 跟蹤騷擾防制法於111年6月1日施行,為讓民眾了解如何防範跟蹤騷擾,本分局自5月1日起於所轄市集、車站等民眾聚集地方執行街頭宣導。此行,透過相關手舉版標語,讓民眾快速知道跟騷防制法規定,如針對特定人反覆實施跟蹤尾隨、盯梢守候等八種行為樣態等,只要被跟騷者覺得害怕或不舒服,即有可能觸犯跟騷防制法,最重關五年。民眾遇有跟蹤騷擾情事,隨時可以撥打110報案專線或前往派出所報案,警察人員都會立即提供協助,確保民眾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