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楓/高雄報導】高雄岡山日前有汽車駕駛及重機為了禮讓闖紅燈的行人接連放慢速度停下,後方一輛機車閃避不及造成連環追撞,而行人卻直接離開,惟行人並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所以不構成刑法肇事逃逸罪嫌。
案件發生後,岡山分局已積極調閱監視器與查訪該行人身份,一併查處;另針對路口行人違規及汽車禮讓行人議題,自今年6月30日新法上路後,岡山警將持續強力宣導及執法做為,行人行走斑馬線仍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之規定;駕駛行經路口亦須減速慢行,並應禮讓行人。
林志誠議員辦公室執行長暨橋南里里長蘇道明,近日也針對里內行人用路安全議題召集會勘,邀集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岡山警分局到場,就站前街行人過馬路議題提出研議,經現場會勘決議由交通局製作牌面示警。惟牌面製作過程尚需時日,林志誠議員辦公室執行長暨橋南里里長蘇道明為解燃眉之急,於會勘隔日即取得示警牌面,並架設於橋頭區站前街。
岡山警分局六月份行人交通事故計10件,較上個月同期24件相比,降低58%;岡山警再次呼籲:「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駕駛人於路口應減速慢行,並應禮讓行人;行人行走斑馬線亦須遵守號誌規則,「行人在道路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讓我們攜手創造安全便利的優質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