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團體業務研習暨,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座談會

1664288348023

『記者:張崇和 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為協助縣內宗教團體瞭解「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相關法案及申請作業流程,9月26日在縣府辦理宗教團體業務研習暨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座談會,廣邀各宗教團體及鄉鎮市公所報名參加。截至目前為止,縣府已收到不少申請案件,已有3件申請案件完成申請,待公告程序完成後即可辦理更名登記或限制登記。

縣府表示,屏東的宗教團體數量為全國前三名,宗教團體的財產主要來自十方信眾,是屬公共財。惟因時空背景因素,當初購買不動產時,無法登記給宗教團體,而登記在自然人名下,久而久之,容易衍生爭議。此次條例施行,就是為解決土地歸屬問題,宗教團體可向縣府民政處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再由民政處受理辦理,宗教團體可利用本條例較簡便的行政作業方式,來保障自己的權利,不僅有效節省社會成本,更能解決土地爭議糾紛。

縣府指出,暫行條例施行就是為了解決宗教團體早期因為土地登記於自然人名下,導致很多登記私產部分發生糾紛,透過條例解決多年來房地糾紛疑義。暫行條例規範對象是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其應注意事項為:若為祭祀公業或祭祀公業法人因為不動產本來就是登記在該社團名下,不得依本條例辦理﹔另本條例施行前(111/6/8)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之不動產才可以辦理,若為合法建地,即為更名登記;若為農牧用地,即為限制登記。

所謂更名登記就是開始加收稅金,避免以自然人登記不動產時,因宗教團體管理人更動而贈與給新管理人,需更名登記而有土地增值稅、贈與稅、契稅等額外稅賦,本條例目的就是希望一次解決宗教團體管理人異動更名而產生的稅賦。限制登記是因農業發展條例及相關法規之限制,農地無法登記於宗教團體名下,因而改為限制登記,期間不得任意處分如抵押、貸款等,避免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之不動產因該自然人過世遭其繼承人直接處分其名下遺產而導致糾紛。

民政處表示,本條例之申請有時間上的限制,從111年6月28日起二年內提出申請,逾時就不再受理,而限制登記的年限也只有10年,過了10年限制登記的部分就會被塗銷登記。縣府鼓勵所有宗教團體只要符合規定就盡速提出申請,避免衍生爭議。如有相關問題可洽縣府民政處7320415*3131~3133。

聖誕千秋萬人點燈祈福 東照山關帝廟法會盛況空前

【記者張楓/高雄報導】今(18)日是華人尊奉為「財神化身」的關聖帝君聖誕 ...

信仰落實行動力!關聖帝君聖誕化慈悲為行動 溫暖左營街頭

【記者張楓/高雄報導】左營文武聖殿暨高雄市關聖帝君弘道協會今日舉行第27 ...

尋根之旅落地家鄉 排灣族百年文物歸鄉喚起歷史記憶

【記者張楓/綜合報導】歷經三年跨國合作與文化辨識,瑞典國家世界文化博物館 ...

最愛做公益  愛益獅子會十週年持續播種希望與關懷

【記者張楓/高雄報導】國際獅子會300E-3區第三分區高雄市愛益獅子會第 ...

輔英啟動AI培訓營 打造全域技職新勢力

【記者張楓/高雄報導】輔英科大暑期舉辦「AI認證培訓營」,安排全校行政、 ...

千五百人共振祈福 古魯上師引領音聲加持音樂會療癒人心

【記者朱國維/綜合報導】在世界局勢紛亂、情緒壓力高漲的當下,靈性與心靈的 ...